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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魏晋时期书法思想史

更新时间:2021-05-07 文章来源:集雅斋 文章作者:集雅斋 点击次数:1609

艺术形式的表现与艺术品、艺术家,都与所处时期的思想史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书法也然如此,解读书法艺术本身的同时还要更深层次去探寻书法艺术的源泉。因此,研究书法不仅要研究技法,更重要的是研究技法之后的思想,从而更深层次地领悟书法思想精神,感受书法艺术经典作品的魅力。魏晋时期可谓是书法艺术的自我觉醒时代,书法从内容到形式均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涌现出大量的书法家、书法名作以及书法理论,并在原有书法美学思想的上诞生出全新的书法美学观念,将我国书法美学推入新的发展高度,并未后美学思想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基于此,在有关资料分析与研究的基础上,就魏晋时期书法美学思想进行了简要分析。

一、引言

魏晋时期书法思想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很重要的位置,艺术表现上有如此的丰富,而在这现象背后有些什么观念在指导艺术的发展呢?因而来深入探讨魏晋时期书法史就非常有意义。

任何一个民族,都有区别于他民族的思想及思维方式。不仅如此,即使同一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不相同的思想及思维方式。思想史要研究的,主要不是既成的现象,而是这现象所包涵着的观念。从现象看,衣、食、住、行,诗、书、琴、画,各具成象,是可以耳闻目见的,而思想、观念,却既不可以闻,也不可见。然而,这不可见闻的思想,却对人类的生活方式,艺术形式,影响很深。

要追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何以会产生这样的艺术形式、何以又要这样的生活,原因当然很复杂,比如,与科学技术的状况、与生活环境的情况,都有很密切的关系,但错综复杂的大自然的与社会人生,必定会积淀为一种“想法”。这种想法,便在暗中干预着人类的生活方式及艺术创造的形式,支配着人类做出选择,寻求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及表达思想感情的形式,可以这样说,这一种可感的形态,便是思想的物质外壳。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怎么想决定怎么做。

二、“自然”精神之崇尚

在魏晋时期,南方士人长期陷入玄学和佛教,难以自拔。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情况有所不同。随着战乱平息,政治日趋安定,保留在北方大家族内的儒学开始复兴并成为社会文化教育的主流。统治者很快认识到儒学和儒生在统一中国建立霸业方面的功能。经过不懈努力,儒学再次成为官方意识形态。

而在魏晋时期的现实生活中,知识阶层再也找不到在遵守社会规范的道德力量。在那一阶段,知识阶层普遍放浪形骸,以堕落为荣。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个时期的士大夫有如他们这样纵容自己的本能欲望。在这种反对崇高的堕落中,我们却看到时代的真诚:他们生活的最高原则就是真诚而不做作,表现了那时代人顺从自己本能的“自然”精神。

由于在思想上崇尚人的“自然”精神,在书法上却对这种“自然”精神有很好的诠释。而魏晋文人,崇尚自然的观念很普遍,以遁入竹林崖穴为高迈,避世佯狂,玄风大炽。

《晋书·向秀传》:

“秀好老庄之学,为之隐解,发明奇趣,振起玄风,读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时也。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儒、墨之迹见鄙,道家之言遂盛焉。”

以大自然之美为最高,正是任天率真思想的表现,但晋人书论,以自然物比拟书法,不问书体,不问作者,全是一样,《四体书势》形容“古文”为: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矫然突出,若龙腾于川;渺尔下颓,若雨坠于天。或引笔奋力,若鸿鹄高飞,邈邈翩翩;或纵肆婀娜,若流苏悬羽,靡靡绵绵。是故远而望之,若翔凤厉水,清波漪涟;就而察之,有若自然。”

对“隶势”,则作如下说:

“体象有度,焕若星陈,郁若云布……远而望之,若飞龙在天,近而察之,心乱目眩,奇姿譎诡,不可胜原。”

对“篆势”的形容是:

“远而望之,若鸿鹄群游……迫而视之,端际不可得见,指伪不可胜原。”

对“草势”形容作:

“远而望之,摧焉若阻岑崩崖;就而察之,一画不可移,几微要妙,临时从宜。”

说到最后,都归于一点:书法的奇妙,是不可言传的。“几微要妙”,“不可胜原”,为什么呢?因为书法从文字的产生,到个体的相继出现,都是“纪纲万事、垂法立制”,体证大道的。最高层次的“美”,必定“若自然”,也是不可言喻的,因为它是“道”的体现,《老子》第一章就指出“道可道,非常道”。

而在西方,字体、笔迹不过是符号而也,并未包含着那么多的玄思妙理。汉至魏晋时代的人论书法,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可以说是直觉的把握,“象什么”“如什么”,不过是主观的联想,这是形而下的;第二个层面,可以说是对“道”的精神的体现,则属于形而上的追求。

三、魏晋士人之自我觉醒

玄学在对整个魏晋时期的思想有很重要的影响,不仅是对魏晋士人的思想上的影响,还对文学、音乐、绘画方面有着多方面和具体的影响。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个时代如同魏晋哪样少年才子辈出、学派纷杂、群星灿烂,也没有哪个时期像魏晋哪样注重衣饰和语言的华丽。文学批评名著《文心雕龙》就是用对仗骈文写成的。广大士人从社会家庭中走出来,发现了山林、花草虫鸟的自然美和价值,开拓出既不源于宗教也不源于社会的中国山水画以及书法的独特传统。因而可以说魏晋士人的思想得到了很大的解放,从而自觉转向对人自身的探索。推动了整个艺术自觉的发展。

魏晋时期文化思想的解放,可视为人的觉醒。钱穆将其概括为“个人自我之觉醒”,余英时称为“士之个体自觉”,它有别于汉代的“士之群体自觉”。实际上,文化思想解放只是超越意识出现的副产品。因为,当时社会笼罩着以“无为”为道德核心的价值,士大夫抛弃忠君意识和个人功名,不再拼死相争、效命于社稷,他们在玄学的思辨中发现思想和文化本身有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意义。也就是说,虽然知识阶层在现实生活中仍有相应的道德伦理,不同的只是它们可以脱离社会、家庭来思索道德的合理性,并把这种凡现实即合理的精神和;伦理制度区别开来,承认并思索万物如何以自己作为存在的理由。正因为如此,可以说只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才发展出一种独立于社会人伦的思辨精神。

四、书法艺术之自我追求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书法从不自觉的追求转向了自觉的追求。技巧论、创作论、审美论的大框架,也构建与这个时代,而其艺术哲学的灵魂却是“法自然”的概念。魏晋时代是玄学大炽的时代,华夏族本有尚玄务虚之性,而以抽象创造意象的书法,恰好能体证这种民族精神与时代思潮。

南北朝时期,由于南北地理、风俗、人的喜好都不尽同,故书法风貌迥异。欧阳修《集古錄》云:“南朝士气卑弱,书法以清媚为佳;北朝碑誌之文,辞多浅陋,又多言浮屠,其字画则往往工妙。”阮元撰《南北书派论》称:“南派江左风流,疏放妍妙,长于启牍;北派是中原古法,拘谨拙陋,长于碑榜。”阮元的说法,也只是归类而已。南方非无碑,若滇南之《爨龙颜》《爨宝子》其奇古即不在北碑之下。在此时期,因南、北分裂,朝代更迭频繁,国势上不能与汉、魏、晋比,下不能与隋、唐较,而书法却极富特色,北方据河称雄,南土拥江而治,书法反因此而发扬了区域性的特色。中国书法流派之大视野,实自此始。

自东晋以后,二王书法变成楷模,一切以二王书为准绳,文人书法的源与流如此而已。北朝刻石是书史上首次不在王书规范中的标新之作。这种标新立异,不是文人的所谓的“创新”,文人创新是有意识而为的。北朝民间书家,并无这样的权威思想。而在书法的社会功用上,有大的拓展。因北朝多刻石,直接彰之于峻崖山壁,这便打破了书斋的范围。这种将书法推向大自然的努力,不仅只是空间意义上的扩大,在美学思想上,尤具有革命性的价值。中国的装饰性艺术,室内则有书幅,郊野山林、寺宇庙堂则有碑刻。当书法在书斋之外,又开启了另一个宏阔的天地后,书法的观念、思想,也便随之而变;书法应用范围的扩大,几乎是与佛教的传播同步的。

五、结语

总而言之,魏晋时期是古代社会中我国书法蓬勃发展的关键时期,是中国书法进入文人化发展的开端,也是书法美学自觉化发展的重要阶段,书法在形式上、内容上、情感上得到解放与发展,书法在传递信息的同时,其艺术性、人文性愈发凸显,成为这一时期文人精神的典型代表,并未后世书法美学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起到深远的影响作用。